一、学习期间的有关规定 |
| (1)尊敬老师,团结同学,服从教师的安排,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名誉。 |
| (2)准时上课,出入机房或教室主动出示学生证,忘带或没有学生证均无法听课或上机。 |
| (3)学员不得随意开关机器,有疑难问题找老师解决否则损坏由学员照价赔偿。 |
| (4)在教室内不准饮食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大声喧哗、聊天等。 |
| (5)在校期间不准打架斗殴,恶语伤人。一切劣迹行为将转交公安部门处理。 |
| (6)严格遵守学生证上的练习时间上机练习,否则在无机位情况下视为无证处理。 |
| (7)学员未经允许不准私自带人来校,物品自行保存,丢失自负。 |
| (8)学员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,不准自行参与各种危险活动,(如爬山,游泳等)否则后果自负。 |
| (9)学员一旦入学,应及时交缴一切学习费用,若不因校方原因(如:时间、出差、调动、疾病等),学校概不负责办理退学手续和退费手续。 |
| 二、注意事项: |
| (1)在本中心报名学习平面设计,网页制作与室内装簧的学员,均可免费参加普及
入门基础班的学习。学完基础的学员按照所报科目的开课时间直接上课(提前一天到咨询办公室登记) |
| (2)学生证是上课及练习的唯一凭证,请妥善保管。请您上课及练习期间带好学生证。进入教室上课时请将学生证交给任课教师,下课时从老师处领取;如果忘带学生证请到咨询办公室登记开具证明,方可听课;如不慎遗失,请到咨询办公室补办,同时交纳工本费5元; |
| (3)学生入学后,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 |
| 三、学籍转退管理规定 |
| 一、北京百思汇电脑培训中心学籍转退管理规定 |
二、退费的具体情况:
(1)学生缴费后,于开课前一周要求退费的,学校扣除相应手续费外退还剩余学费。
(2)如确属校方原因,无法开课而造成学员退费的,具体情况核对后,退还未听课程 的课时费用,不扣除手续费。
(3)超过一周,但未结束相应学习的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酌情退费:
1、应征入伍(凭入伍通知书);
2、被正规院校录取的学生(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);
3、本人大病住院(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手续);
4、工作异地(北京以外地区)调动超过1年者,自报名之日起1月以内(以交费凭证 日期为准)未上课者,凭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工作调动证明,经调查情况属实者可以酌情退费。
(4)退费方式:携带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、收费凭证、退费申请表前来办理退费(代办退费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及代办委托书),缺任意一项不予办理。 |
三、不予退费的具体情况:
(1) 报名一周以后,若不因校方原因,不得以任何理由(出差、出国、不想学习、没时间等)退费;
(2) 自报名之日起一周以后转学其它科目的,不退学费差价;
(3) 计算机课程的各单科班,报名后概不退费;
(4) 报名超过一个月后退学的(无论是否上课),一律不再退费;
(5) 已开发票的且无发票原件者不予退费;
(6) 凡因违反学生管理规定或触犯法律被学校除名的学生不予退费。
注:退费金额=所交费用-已上课课时费(30元-100元)-学费全额的15%手续费-相关的费用(资料费、手续费,学生证,工本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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